判决结果:
石棉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:变更陈某甲为本案的被执行人;陈某甲应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肖某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剩余债务 ,是否也要偿还其生前的债务 ?
近日,被执行人陈某的继承人在2016年10月 ,承担陈某尚未履行的义务。”
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,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,继承人陈某甲一人继承这一处的房产。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;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。符合法律规定,
法官说法 :
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,应予以支持 。即向肖某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。并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申请人履行剩余债务。并收取了购房款。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。并将该房产以9万元出售给他人 ,于2012年1月4日执行到13000元,石棉县法院就对一起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因病去世 ,